一、 介绍
1996 年 4 月,学位委员会通过决议设置教育硕士学位(Ed.M),并于 1997 年开始招生试点工作。开设教育硕士学位, 教师可以系统地学习新知识,掌握学科的前沿,得到教育研究的培养。教育硕士学位在我国的设置,为中小学教师获取研究生学位开辟了渠道。
教育硕士学位以课程修学分为主,同时也要求撰写论文,一般需要学习十二门必修课和选修课。课程分为公共课和课两大部分,公共课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现代教育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外国语。课依学科教学方向的不同而不同,比如“学科教学——语文”的课为:语文教学论、语文教育改革与研究、中国语文教育发展史、汉语言文学研究。
二、人才培养目标
教育硕士培养的目的是培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具备较高理论素养与实践能力的中小学教师、教育管理领域高级专门人才。
三、 方向
教育管理、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教育技术、学科教育(语文)、学科教育(数学)、学科教育(英语)、学科教育()、学科教育(物理)、学科教育(化学)、学科教育(历史)等。
四、 招生院校
扬州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航天航空大学、苏州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
五、报考条件
符合国家要求的本科学历及以上(含应届生)。
六、考试大纲及命题要求
考试科目:英语、 、课一、课二;
其中英语和是统考科目,国家统一出卷。课的考试科目有院校自主命题,自主指定教材和考试内容。
七、复试要求
考研复试线由国家统一划线,为考研低要求,区分东部和西部, 西部主要指青海、西藏、新疆、广西等偏远西部院校,其他则为东部院校。全国有 34 所院校(985 院校)有自主划线权限,自主划线的分数普遍高于国家线。
八、学习培养
学员被院校录取后,经过 2-3 年的在职学习,修满相应课程学分, 通过硕士论文答辩,可获得研究生毕业证和教育硕士学位证书。证书均可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
学习形式主要以周末或者晚上等时间的上课为主,学习形式灵活,不影响在职人员的正常工作,后期论文撰写有各院校的导师指导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