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远程教育统一考试:考生违纪处罚
哪些行为在网络教育的统考中会被认定为违纪或者是作弊呢?针对考生违纪的情况会怎样处罚?
1.如何处理和处罚统考考生的违纪违规行为?
答:有考试违纪行为的考生,相关科目考试成绩无效;有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本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无效,并根据情节严重情况暂停考试1-3年。取代他人或 他人参加考试的,取消统一考试资格。考生违反纪律的具体情况将按照《试点大学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程统一考试纪律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考生违反 纪律或作弊的,由在线考试办公室通知有关单位。考生应认真遵守有关考试的规定和考试纪律,真正发挥最佳水平。
2.如何认定考试违纪?
答:根据《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置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后继续答题;
(4)考试时窥视、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噪音、吸烟或者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六)未经考试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包括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试卷带出考场;
(8)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回答问题,或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写姓名、考号或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
3.考试作弊怎么认定?
答:根据《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生违反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或试 图取得考试答案和考试成绩的,视为考试作弊: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存储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2)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3)抢劫、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强迫他人抄袭;
(4)考试时使用通信设备;
(5)冒名代替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
(8)未经允许传递、接收物品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有其他作弊行为的。
我希望每个人都能诚实地发挥自己最好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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